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先到自己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证,并到法律咨询中心开具关系证明文件。
在进行遗嘱房产过户前,需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有遗嘱继承的情况,还需要出示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完成房产继承公证后,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需提交的资料包含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继承公证有分歧、房屋面积存在争议或有改建部分等,还需要出示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有关部门的报建审核书。
继承人需要找到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报告需要在评估之前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以获得较低的评估价值。
携带房屋评估报告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继承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分歧的环节,需要出示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嘱原件以及合法继承人名单等。
如果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上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可以直接用。如果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或存在争议,要重新测绘。
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提交资料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和核对,并最终发放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进行遗嘱房产过户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办理。继承人应注意遵循相关规定,如进行房屋评估、办理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等。只有依规定的步骤和提交所需的材料,才能顺利完成遗嘱房产过户。